2024年度
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全市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能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二、机构设置
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15个,另设机关党总支,管理兰州市法学会、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截止2024年末,实有人员71人,其中行政编(含工勤3人)60人,参公编5人,事业编6人。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59.2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9.1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收入和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05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2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0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9.41万元,占83.98%;项目支出329.88万元,占16.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59.2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9.1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收入和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0.07万元,占80.13%;教育支出0.31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9万元,占10.01%;卫生健康支出79.07万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123.66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4.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7.2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事项减少,相应培训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1.77万元,支出决算为7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动基数变化较大,相应支出变动较大。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补缴年度考核奖部分,相应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9.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11万元,增长9.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晋级晋档,相应经费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完成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增加“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保有车辆一辆,完成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车辆使用时间长,维修支出较大。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保有车辆一辆,完成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使用。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使用时间长,维修支出较大。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9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5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50万元,邮电费1.5万元,取暖费1.97万元,差旅费15.81万元,培训费0.31万元,工会经费4.50万元,福利费14.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27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5万元,下降98.9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培训事项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6.8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8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8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6个,涉及资金32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自评等级为“优”的项目有6个,自评等级为“良”的项目有0个,自评等级为“中”的项目有0个,自评等级为“差”的项目有0个。
二、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维稳经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件2)
1.“政法维稳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执行数为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紧扣主动创稳提质增效主线,圆满完成重大维稳安保工作,二是以多媒体融合形式,全方位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中部分数量指标未完成预期目标,主要是因为该项工作数量指标为预设目标值,实际工作安排数低于预设值。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往年项目执行情况科学预测项目数量指标,二是设置能衡量财政实际绩效的具体指标,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5万元,执行数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反邪教斗争,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二是推动“双百”落实工作,优化法治宣传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成本指标设置未细化到项目全部内容,主要是因为取了成本指标最大值。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成本指标,准确全面反映全部项目成本。
3.“兰州政法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43万元,执行数为1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方位报道政法工作成果,加强政法舆论宣传。二是加大力度宣传法治思想,提高公众法治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中设置不够全面,主要是因为未考虑到网站宣传工作达到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更全面的社会效益指标,全面反映网站宣传的绩效成果。
4.“信息化建设服务外包”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办公设备进行维护,提高了办公效率;二是保障委机关网络,巩固了网络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设置范围不全面,主要是因为未考虑到信息化建设对外的社会效益。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项目对外的社会效益指标,反映项目实施的绩效成果。
5.“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万元,执行数为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满足后勤保障基本需求,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二是优化了办公环境,提升办公形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产出指标中数量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主要是因为物业管理费涉及事项杂且多,数量指标未细化到每一项物业管理事项。下一步改进措施:归纳总结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细化物业管理服务数量指标。
6.“兰州市人才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5万元,执行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落实了人才政策待遇;二是营造了留用人才的良好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效益指标中社会效益设置简单。主要是因为该项资金为拨付到个人经费,效益来源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设置对外效益指标,体现项目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经市财政局通知,本单位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经自评我单位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涉及金额2059.29万元;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项目6个,涉及资金329.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329.88万元。今后本单位会继续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的反馈结果作为安排今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用作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