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7人(其中:执法辅助岗位30人、交管辅助岗位7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 (三)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兰州市城关区户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至2008年5月1日期间出生),均为男性,报考执法辅助岗身高1.70米及以上、交管辅助岗身高1.75米及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五)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六)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简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八)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兰州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或从事兰州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未满1年离职后不足2年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考人员请关注“城关区人社局”“兰州公安城关分局”及“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并加入QQ群1:785496605,QQ群2:791617081。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微信小程序搜索“陇兴HSSP系统”,或微信扫描公告下方“陇兴HSSP系统”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缴费、生成打印《准考证》等。 3.相关说明: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确定报考岗位;本人所填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误报、错报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关注“陇兴HSSP系统”,招考方将根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缴费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不予安排考试。 (三)缴纳费用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系统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150元/人。 (四)笔试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信息。 2.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相关说明:笔试为闭卷考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阅卷,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五)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若资格复审人员不到招聘人数的2倍,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增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携带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相关说明: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七)体能测评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员名单。 2.体测内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测要求: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跑只测评1次。 4.相关说明:体测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实施。 首录体测三项合格考生,如未达到招聘人数体检比例,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补录体测两项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5.体测标准: (八)体检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测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2.时间、地点:关注QQ群内通知。 3.体检费用:考生个人承担。 4.相关说明: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测结果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治考察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进入聘用环节。 (十一)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无在职工作承诺书》,安排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和城关辖区交管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最低服务期限:半年),对于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的,主动辞职的需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并将此失信行为上报至甘肃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及公务员管理局。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因考生自行参加培训等造成的有关问题和损失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和笔试、面试进程安排,将在QQ群1:785496605,QQ群2:791617081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 0931-8469443 徐经理 0931-5166095 张警官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肃省陇兴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