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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贷款仅剩一年突然不还了,都是粗心惹的祸!

来源: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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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消费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但是贷款后若不及时足额还款,可能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近日,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债务人疏忽大意未及时足额还清尾款引起的金融借款纠纷。

原告某银行诉称,被告刘某与妻子王某于2012年底向银行贷款60万元,借期10年,双方签订了《个人额度借款合同》。截至2022年3月,二人均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无逾期还款记录。可就当银行贷款即将还清之际,刘某与王某却突然停止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向西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与王某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罚息。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拨打了两被告的电话,却发现夫妻二人的电话均已欠费停机,无法取得联系。随后,法办案法官又前往夫妻二人贷款时预留的地址上门寻找,但该房屋已于3年前出售给他人。电话也打不通,住址也找不到,难道刘某与王某有意逃避还款义务?可如果真是这样,为何夫妻俩之前9年一直正常还贷,直到最后一年才选择逃避呢?

为了寻觅真相,办案法官联系了二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几经周转找到了被告王某的父母,这才得到了刘某与王某的联系方式。电话中,夫妻二人对自己被银行起诉一事颇为讶异,信誓旦旦地向法官保证他们已经偿还了所有的银行贷款,可当办案法官将借款合同拍照发给二人时,他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刘某与王某记错了向银行贷款的时间,误以为十年借期已经届满,而他们手上的借款合同原件早已丢失,于是在没有进一步查证确认的情况下自行终止了还贷。

真相大白后,刘某与王某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深感歉疚,当即表示同意继续还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和罚息。最终,办案法官在线主持二被告与原告银行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因疏忽大意引发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相较于民间借款,银行贷款的还款时间非常严格,一旦逾期即有可能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还会带来一系列不利的法律后果。西固法院在此提醒大家,贷款后务必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还贷,若不确定贷款是否还清应主动向银行询问核实,切勿像本案的两名被告一样自作主张停止还贷,否则不仅会增加还贷成本,还会给自己的征信记录留下污点,进而影响到日后的借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