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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法院:借款违约引官司 诉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永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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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登县人民法院红城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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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因家中急需用钱,红城镇某村柳某乙从同村的柳某甲处借得6000元,后柳某乙陆续偿还了2000元,剩下的4000元于2021年3月21日出具了借条并承诺5月1日前还清。到期后,柳某乙未依约还款,柳某甲为维护其权利遂于今年初将柳某乙起诉到了红城法庭。

法庭受理案件后,通过各种途径均未联系到柳某乙,遂采用公告方式送达了应诉材料并确定了开庭时间。开庭时,合议庭发现柳某甲提交的借条上的柳某乙的签名与法庭调取的户籍证明上的姓名和曾用名均不一致,柳某甲遂暂时撤回了起诉。

柳某甲撤诉后,法庭工作人员将柳某甲的事一直记在心上。

今年6月中旬,柳某乙因为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连同其妻子陈某被某银行诉至红城法庭,法庭工作人员通过陈某与柳某乙取得联系后,商定两人择日到法庭参加与银行案件的诉前调解。调解当日,法庭工作人员将柳某乙在法庭的消息第一时间告知了柳某甲,柳某甲也在第一时间来到了法庭,经过法庭工作人员调解,双方就偿还借款事宜达成和解协议,法庭也在当日对双方的和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萦绕在柳某甲心头多年的烦心事至此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