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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刻公章不可取 落入法网后悔迟

来源:兰州检察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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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赵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这类违法犯罪,以达到震慑、警示、教育民众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事情还得从2013年说起,2013年底至2020年4月期间,赵某某利用其经营“刻章店”的便利,不按照刻章相关规定,为获利多次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2020年4月,赵某某关闭刻章店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家中继续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案发后,在其家中依法扣押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共计62枚、损毁的印章残片65片,经对扣押印章抽样鉴定,均系伪造。赵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为他人私刻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被依法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最高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购买、使用伪造的证件也很有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侥幸的多次非法收获并不能长久,规规矩矩踏实苦干才是生财的基础,不论是经营何种业务,都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案例中的赵某某想要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追求牟利,无疑是走进了一条死胡同,终究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