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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公安西固分局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 

来源:兰州公安西固分局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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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存储、销售散装汽油,不仅扰乱成品油市场正常秩序,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极大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兰州公安西固分局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现场查获散装汽油12桶及运输汽油三轮车一辆。  

  8月18日,兰州公安西固分局刑侦二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有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的重大嫌疑。当天下午13时35分,民警在兰州市西固区小坪山下南山路桥底将李某抓获,并现场查获李某正在销售的散装汽油12桶及运输汽油的三轮车一辆。经聘请专业机构鉴定,现场查获的12只桶内存储的液体全部为汽油。经讯问,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在未取得相关营业执照且在不符合安全储存运输汽油的条件下,销售散装汽油的犯罪事实。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