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维列席架构 提升议事运行质效 我市出台《兰州市检察机关列席检察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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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三维列席架构 提升议事运行质效 我市出台《兰州市检察机关列席检察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


来源: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曦云
发布时间:2026-07-09 阅读次数:

日前,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兰州市检察机关列席检察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议事程序,依托制度化、规范化手段搭建完整闭环的检委会列席管理体系。提升运行质效,强化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


《工作办法》共计八章二十五条,围绕列席人员范围、人选选派标准、全程操作流程、履职任务、会议保密纪律、配套保障落地六大维度细化完善各项细则,针对性解决以往工作中列席人员范围不明确、列席审批程序不规范、列席权责不清晰、列席管理无标准等问题,搭建起权责明晰、流程标准、监督全程、纪律刚性的检委会议事运行新格局。


《工作办法》创新建立“上级院列席下级院检委会”“下级院列席上级院检委会”“本院同级列席”三维工作架构。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下沉基层院开展业务指导,基层院派员参与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重大案件汇报和办案质效研判,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常态化列席本级检委会,实现专业指导、决策参与和内部监督的有机统一。


在人才培养方面,《工作办法》将列席工作与检察梯队建设深度融合,推行“以会代训、以案促学”实战化模式。列席人员重点围绕重大疑难及法律适用争议等六类议题,通过观摩议事规则、研习典型案例查找办案短板。优秀青年干警列席后需梳理学习心得并提出工作建议,列席情况将纳入教育培训和干部培养评价参考体系,促进两级检察院办案尺度统一。


为确保制度常态长效,《工作办法》构建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人员选派采取季度统筹与按需抽调相结合,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列席活动。细化列席申请报批、会前准备、现场管理等12项操作规范,明确列席须经检察长审批。划定会议“六项纪律红线”,严禁泄露秘密和违规干预案件。同时建立学习档案和闭环管理台账,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可控”。


此次《工作办法》的出台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举措,既强化了上级院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又系统锤炼了队伍专业素养,为优化检委会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狠抓制度落地执行,持续提升检察工作整体质效,为新时代检委会制度建设提供“兰州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