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综治中心:践行“枫桥经验” 诉调巧化“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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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综治中心:践行“枫桥经验” 诉调巧化“心结”


来源:兰州市综治中心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4-01-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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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让昔日的好友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纠纷于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

 

原被告双方本是多年好友,被告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整并出具借条,原告因被告未按时偿还借款,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将被告起诉至城关区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街道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诉调联动机制,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本地,综治中心联合案件属地张家园社区,多次电话、上门入户与双方代理人面对面沟通、讲事实、讲证据,通过“情、理、法”相结合,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彰显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对借款本金的事实无异议,但被告提出确有实际经济困难,希望原告能降低还款金额。综治中心分别向原被告双方阐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偿还借款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街道综治中心的情、理、法多方面的耐心调解下,原告自愿减免本金9000元,实际还款金额人民币9.1万元整。最终原被告双方就借款本金及付款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于2024年2月8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原被告双方在酒泉路街道“诉前调解服务站”人民调解员的帮助下在人民法院调解系统线上签订调解协议书、申请司法确。至此,该案在街道综治中心的调解下圆满化解。

 

酒泉路街道综治中心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开启“百姓诉调绿色通道”,充分利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始终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