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其中,兰州市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及3名个人受表彰。
一起来看他们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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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兰州市城关物业服务集团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兰州市城关物业服务集团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着力推进调解服务法治化、规范化、亲情化,不断增强做好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建立“党建引领+人民调解”模式,在调委会成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务实举措,努力做业主的“连心桥”,做深做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以来,调委会共化解业主线上线下各类矛盾纠纷371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25场次,解答法律咨询1473人次。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邸 霞
邸霞,女,汉族,中共党员,公职律师,现任兰州市西固区司法局四季青司法所所长,兼任兰州市西固区四季青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邸霞同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二十余年,始终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扎根调解一线,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主动创稳、化解纠纷。近三年来成功化解各类疑难复杂纠纷近40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赢得群众广泛称赞。2012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9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大排查、早调处、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金凤萍
金凤萍,女,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榆中县司法局金崖司法所所长,金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她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做到法理情结合。6年来,组织调解民间纠纷900余件,有效阻止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得到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机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肯定。2017年被所在辖区党委评为“先进个人”;2020年被县司法局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黄兆贵
黄兆贵,男,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永登县城关镇综治中心主任。始终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用人民调解搭建连心桥,构筑和谐墙。通过法律宣讲、人民调解知识辅导、参与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为城关镇的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近年来,累计参与和调处化解矛盾纠纷560余起,用诚心、耐心、爱心“调”出了一片人间真情。2021年被永登县委、县政府评为“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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