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王保保城”故址保护之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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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王保保城”故址保护之幸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06-07 阅读次数: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人民法院报》报道了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涉及辖区“王保保城”故址修复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现予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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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导,各方协调推进,促进文物保护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机关认为其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决定撤回起诉——

“王保保城”故址保护之幸


山河披绿,繁花似锦,穿城而过的黄河浩荡东去,屹立在黄河北岸的“王保保城”迎来了一批重要的“客人”。


6月2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一起涉及辖区“王保保城”故址修复的行政公益诉讼为切入点,邀请检察机关、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第三方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共赴“王保保城”故址现场,察看涉案文物修缮工程进度,组织各方当事人就“王保保城”故址修复工作召开座谈会,共同构筑文物古迹“保护墙”。


损毁严重 提起公益诉讼


“王保保城”是明洪武二年(1369年),由元末名将王保保(扩廓帖木儿)修建的,属于城关区建造较早的军事设施遗址之一,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位于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街道东岗镇村东北730米处的“王保保城”因风雨侵蚀加上人为破坏,损毁严重。


由于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该文物得不到妥善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履行相应诉前程序后,检察机关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判令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对涉案“王保保城”故址采取修缮保护措施。


能动司法 推动文物保护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加强对文物的抢救和保护,涵养文化根脉,守护精神家园,对司法工作而言是个“大考”。


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卷,多次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从办理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到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和意见建议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进行详细交流,了解到行政机关履行对涉案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难点在于修缮资金的落实及修缮保护方案的编制审批。


“判令被告履行法定职责而不加监督执行,可能导致‘程序空转’,不利于涉案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修缮。”城关区法院紧抓问题不放,一方面时刻关注城址现状,禁止相关人员继续开垦耕地、新建厂房,造成二次破坏;另一方面主动延伸职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和督促行政机关落实修缮专项资金,委托确定修缮保护方案。


府院联动 融入多元共治


加强文物保护,不能仅靠司法“单打独斗”。在案件审理中,城关区法院充分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司法与行政各自优势,经过法院督促协调,行政机关先后向相关部门提交调整专项资金的请示并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修缮保护工作方案。


2022年4月16日,城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与甘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王保保城”故址修缮工程技术服务合同》。


为确保涉案文物修缮保护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城关区法院积极协调沟通,邀请各方当事人召开座谈会,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城址修复工作进展情况,行政机关表示现涉案修缮保护方案已编制完成,修缮保护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计划于今年10月完成全部修缮保护工作;第三方勘查设计院公司对修缮保护方案的可行性及具体内容作了详细介绍。


跟踪推进 确保联动实效


为了解涉案文物修缮工程状况,三方实地察看了古城现状、主要受损区域,承办法官询问了涉案文物修缮工程进度、施工难点及计划时间内能否完成全部修缮工作,并向行政机关告知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保持协调联动,按计划完成“王保保城”故址修缮保护工程。


在法院主导下,各方形成了解决涉案文物修缮保护问题的有效合力,促进文物保护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检察机关认为其诉讼请求已经全部实现,决定撤回起诉。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王保保城”故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研究价值,是黄河流域甘肃段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地标。该案以案件审理为抓手,融入文物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实质性化解行政公益诉讼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为“王保保城”提供“行政+司法”的全链条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