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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责任编辑:孔令闻 发布时间: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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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责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于2020年7月经兰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主要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综治信息收集、动态监测、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研判,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并承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机构

综治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中共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信息研判科、矛盾调处科。

2、人员设置情况

综治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名,领导职数3名(正处长级1名,副处长级2名),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正科长级3名,副科长级3名)。现实有人员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管理八级职员3名,管理九级职员9名。

三、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本单位2023年预算共安排资金14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4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5.49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人员支出123.5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23.53万元,明细如下:

统发工资82.55万元;在职人员采暖补贴6.51万元;养老保险13.21万元;医疗保险10.60万元;失业保险0.58万元;工伤保险0.17万元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9.91万元。合计123.53万元。

2、公用经费。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12.18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2.18万元。明细如下:

办公费3.06万元,邮电费0.36万元,差旅费0.75万元;基本支出培训费0.75万元;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2.06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统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非统筹)3.89万元。合计12.18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共计135.71万元,较上年增加38.93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我中心2022年调入3名干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均有所增加;二是我中心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一级,单位统发工资及各项社保、公积金缴纳基数较2022年均有所增长。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3.4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44万元。较上年减少23.44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切实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支出。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单位2023年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13.44万元;改革发展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综治业务经费:13.44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3.44万元,下县区支出0万元。

3、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4、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0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3.4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印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案例选编及系统操作手册印制经费约4.44万元;组织小兰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8县区分中心实体化运行观摩活动经费约3万元;开展全市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厅四室”心理咨询专项工作指导经费约3万元。组织开展“小兰指挥中心”专场宣传活动2场,制作反映小兰指挥中心工作成效、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的展板等,预计经费3万元。以上合计13.4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我单位账面固定资产金额26.42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我单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要求严格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部门预算。全年预算由各科室按职能和工作计划申报,经审定通过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按市财政局要求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预算项目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结合工作计划科学准确的设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填报完整,细化指标能客观准确的针对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上报审核完成预算绩效目标及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按照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监控工作,认真对照年初绩效目标,针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法完成项目及时提出纠正或调整意见,同步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对照年初项目绩效目标,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和满意度五个方面对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开展科学准确的绩效评价工作,按照本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复核评价—财政终审评价的模式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按时点要求完成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申报工作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上报。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针对绩效评价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责成其整改并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工作。

(二)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2023年专项业务类项目1个,金额13.44万元,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2023年,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执行单位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机关及所属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取暖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件1: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附件2:2023年部门绩效公开报表.xls



兰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