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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

来源: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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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副院长郝光林,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世璠,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柴克辉,中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及院营商办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李世璠副院长主持。会议通报了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21年度市直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柴克辉专委对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了简要的梳理,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国评、省评和市评指标评价填报体系和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办法等,特别是国评、省评和市评指标评价填报工作中法院所承担的任务,总结了兰州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尤其是指标评价填报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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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与会人员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及难点堵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沟通和交流。城关区法院、七里河区法院、红古区法院、榆中县法院、兰州新区法院等介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从建立专门的工作专班、加强快审快裁、调判结合、加强诉源治理、做好“一站式”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经验分享,同时也提出了指标评价填报中存在理解不够透彻、多方联动机制建设困难、填报经验和依据不足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沟通和相互支持配合,适时组织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的愿望。

李世璠副院长指出,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基层法院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实人员,各部门之间完善沟通对接机制,通力配合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早规划早部署、抓责任抓落实,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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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光林副院长对两级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优化营商环境是疫情常态化新经济形势下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国内国际形势和双循环经济格局的必然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对于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二是要抓实主责主业,强审判重执行。发挥人民法院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审执质效,营造公平公正、诚信践诺的市场环境。三是要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护航营商环境。要做好诉源治理,加强调解工作,调判结合,多元解纠;要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送法进企,发现、消化隐形批案类案;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做好诉讼费退费工作。

郝光林副院长强调,在优化营商环境指标评价填报工作中,两级法院要及时沟通,加强交流,通力合作,对于先进做法和经验要互相学习交流,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合力解决。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协调一致,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