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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固区向13名被害人发还执行案款233.8万余元

来源:兰州政法 责任编辑:杨燕 发布时间:202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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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上午,西固法院联合西固公安分局、西固检察院共同举行案款发还仪式,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依法追缴回来的2338133元案款如数发还给本案的13名被害人。这已是今年以来,西固区公检法机关第二次在共同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全额追回案款并发还被害人。

  2013年7月至2016年9月间,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朱某等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诱骗13名投资群众签订借款合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815000元,期间返还投资群众借款本息47687元,尚有2338133元未予退还。案发后,刘某和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5月15日,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罪对被告人刘某、朱某提起公诉。

  鉴于本案被害人众多、社会影响较大,西固法院高度重视,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严格依法审判,确保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朱某在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资质的情况下,违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2815000元,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20年5月25日,西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刘某、朱某定罪处罚。判决生效后,本案立刻进入执行程序。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区公检法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终于追回了全部案款并于今天如数发还给所有被害人。

  上午10时,案款发还仪式正式开始。区公检法三机关负责同志和干警代表,13名受骗被害人和媒体记者出席参加。案款发还仪式由西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红梅主持。

  仪式中,西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继欣向媒体记者和各被害人通报了本案的审理及执行情况。

  西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敬宏伟、西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春、西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立民分别向3名被害人代表发还了案款。



  敬宏伟院长、孟春检察长和方立民副局长分别在讲话中肯定了本次案款发还行动对依法打击经济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并对全区政法干警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所做的辛勤努力致以感谢,希望区政法各单位继续发扬并肩作战的精神,形成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合力,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固、法治西固建设;同时也希望社会大众警惕高利诱惑、谨防上当受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害人牛某等人代表本案全部13名受骗群众向西固区公检法三机关表示感谢,并亲手将三面锦旗分别赠送给了各办案单位。

  本次案款集中发还仪式充分彰显了区政法各单位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共同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决心意志,也体现了全区政法干警心系民生冷暖、忠诚为民履职的担当精神。今后,西固法院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与全区政法各单位一道,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社会和谐安宁的道路上并肩奋战、携手同行,以实际行动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