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州政法网 今天是 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家庭幸福的“保护伞” 儿童成长的“安全盔”——城关法院少年法庭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来源: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薛雅文 发布时间:2022-05-06
字号:A A    颜色:

  2022年4月18日,兰州市政府颁布实施《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结合《家庭教育法》对家庭家风建设、妇女儿童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最后“阵地”,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全力提升妇女儿童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微信图片_20220506120428.jpg

  自2019年以来,城关法院少年法庭共计受理各类案件3130件,其中离婚案件1809件,刑事案件266件,涉及未成年其他案件262件,审结2496件,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案件占96.17%。

打击犯罪不手软

  城关法院少年法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自2019年以来,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30件。

微信图片_20220506120431.jpg

  针对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增多的情况,少年法庭积极走进学校、走近学生,专门为未成年女性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以此增加未成年女性的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为她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城关法院少年庭还广泛呼吁学校、家庭、妇联、团委等,依法合理增加中小学生性教育内容,通过多措并举预防违法犯罪。

对家庭暴力零容忍

  对涉及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的案件,城关法院少年法庭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等方面合理分配各方举证责任,并通过训诫、分割财产照顾女方子女权益等方式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

微信图片_20220506120433.jpg

  王某清醒时是绅士,酒后是“恶魔”,对妻子张某多次殴打。张某报案后民警认为需做伤情鉴定来判定其是否构成犯罪,但张某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遂自愿选择诉讼离婚。起诉后,王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主动向张某道歉,但张某对王某已心灰意冷,态度坚决地表示离婚。城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致原告多次受伤,其夫妻关系已无法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准予离婚。

家事审判有温度

  在家事纠纷案件中,少年法庭认真贯彻“全面调查、特殊保护、迅速及时”等司法原则,凡涉及被侵犯主体系妇女儿童的,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其合法权益。少年法庭建立家事审判庭,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的案件审理环境,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为主原则,努力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因情绪激动进一步激化矛盾。

微信图片_20220506120436.jpg

  近三年来,经少年法庭法官调解而最终自愿选择撤诉和解的家事案件达1180件,调解工作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温情。

  年近50岁的夫妻为离婚对簿公堂,同意离婚,但均表示不抚养15岁的儿子,双方对此展开了激烈争吵,经询问孩子意见,孩子表示愿意和母亲生活,但考虑到女方在上海做保姆,没有自己的住所,孩子和母亲生活将无法解决住宿就读等问题,法官通过与男方单独谈话得知,男方实际上也舍不得儿子,而是借此“逼迫”女方回归家庭。最后,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使这一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延伸工作有力度

  少年法庭曾多次荣获国家、省、市级奖励。近年来,更是在司法工作延伸、创新、细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微信图片_20220506120439.jpg

  目前,城关法院少年法庭正在努力拓展网络宣传、心理疏导等新领域工作。2022年1月26日,少年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监护人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近期,又通过网上云法庭为一名未成年人成功追回网络游戏充值款3万余元,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